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5-079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原因:实施利润分配进行调整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由 3.475 元/股调整为 3.185 元/股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根据《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1 月 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
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
考分[2022]31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
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
理相关事宜。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92.58 万份股票
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29 元/股调整为 4.11
元/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派发 2022 年中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 0.10 元(含税),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11 元/股调整为 4.01
元/股。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9 日派发 2022 年度现金股息(含税 0.10 元/股)、2023 年
中期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
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01 元/股调整为 3.765 元/股。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17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期)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并拟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4,698,959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
销。
向 173 名激励对象转让的 21,017,064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派
发 2023 年度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
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765 元/股调整为 3.62 元/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派发 2024 年中期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62 元/股调整为 3.475 元/股。
权中向 10 名激励对象转让的 1,371,401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以及《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16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
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并拟对已授予但不得行权或尚未行权的约 381.21 万份股票期权
予以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已于 2025 年 2 月完成。
向 164 名激励对象转让的 20,431,890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2025 年 10 月 20
日派发 2024 年度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和 2025 年中期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
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 3.475 元/股调整为 3.185 元/股。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已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2025 年 10 月 20 日派发 2024 年度现金股息(含税
年 7 月 11 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调整方法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的行权价格由 3.475 元/股调整为 3.185 元/股。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相关
规定,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确定过程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