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已取
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1,160,886,13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28,605,269元(以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
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至2025
年9月30日总股本615,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果在分配方案实
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2025 年
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
发展相匹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总股本 615,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794,0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
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2025 年
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
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
并在有效期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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