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0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博成路 850 号上海世博展览馆 B2 层 5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
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陈小宏董事长主持会议,大会审议了会议的所有
议案,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 票数 票数
(%) (%)
A股 467,261,617 99.7737 824,890 0.1761 234,896 0.05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号
关于补选
公司第十
会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议案获得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郝红颖、沈静文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