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关于注册 200 亿元储架公司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4 年获核准发行的 100 亿元储架公司债券将
足额发行完毕,公司拟重新申请注册不超过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储架公司债券。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行规模
注册不超过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储架公司债券,具
体发行规模、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等要素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发行品种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及相
关贴标产品、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等,具体发
行品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
围内确定。
三、向股东配售安排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四、募集资金用途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
支付交易对价、调整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运营资金、项目投
资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确定。
五、债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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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可续期类产品
不受该限制),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者多种期限的混合品
种。各期债券的具体期限结构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按面值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公开或者非公
开发行。
七、上市场所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偿债保障措施
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
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将至少采
取如下措施:
施;
九、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注册发行储架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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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
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回拨机制、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
行期数等)、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案、续期/递延支付利息、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可续期产品的其他具体条
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
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
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
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
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
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债券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项。
授权事项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办理完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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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33)。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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