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研: 中国电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7 17:07: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39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204 号第 1 栋以现场、
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寅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柳女士及审计部工作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
项;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
国电研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和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撤销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符合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要求,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明晰监督职责,提升决策与监督效率,
因此同意该议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和监事事项前,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
国电研关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电研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