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5-05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
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
执行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
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规划 2025 年度中期分红,包括但不
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如决定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
方案等。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
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前述相关授权,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已由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公司
注册资本50%,不再继续提取。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604,612,030.76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5,149,936.53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673,542.1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85,673,542.15元为利润分配的依
据。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050 股,按
照公司目前总股本 272,779,679 股扣减 1,050 股后 272,778,629 股测算,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09,111,451.60 元(含税),占 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8.05%。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05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
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
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