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215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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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
项说明
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2158 号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捷成股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1 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编制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捷成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专
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1
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编制,在所用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捷成股份会计估计变
更情况。
本报告仅供捷成股份披露会计估计变更相关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