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6 1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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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61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其中监事蔡兆怀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涛
峰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三会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
止。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与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
责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监事会同意因
票的授予价格由 14.50 元/股调整为 14.4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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