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宫兴华先生召集,于 2025 年
公司中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其中通讯表决的监事 2 人,为
宫兴华、陈振兴),占公司全体监事的 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宫兴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
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行权/解锁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可依照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批准,按照
相关规定,为 27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锁期 671,600 股的解锁相
关事宜,为 459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 4,089,240 份股票期权
的行权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
会同意公司注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