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5 0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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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年10月20日以书面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共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
独立董事共3人(其中受托独立董事0人),会议由独立董事赵一方女士召集。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除 17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公司需注销 81,30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3,200 股限制性股票以外,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的 459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7 名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标,满足行权/解锁条
件,可以全部行权/解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锁安排(包括行权期/
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未向本次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
何其他财务资助,本次行权/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行权/
解锁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
  综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权数量为 4,089,240 份,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59 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届满,尚有 8,000 份股票期权
到期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应由公司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公司应对 17 名股票期权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 81,300 份股票期权、1 名限制性股票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 3,200 股限制性股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 3,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323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7,033.60
元;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 89,3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
  相关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的依据、程序、数量及价格合
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截至第二个行权期届满日,尚有部分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决定
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5,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苏彤           赵一方        赵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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