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激励
计划”
“2023 年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归属条件和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属期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提交的拟归属激励对象
名单,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上述 15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17 名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上述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