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 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5 00:21: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5-069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
                  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
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紫金矿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前,紫金矿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317,511,529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与紫金矿业签订的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67,926,112
股,全部由紫金矿业认购,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将
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紫金
矿业认购公司向其发行股票存在触发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可能。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
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
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
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紫金矿业,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矿
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将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且本次发行前,紫金矿业已作
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股份的承诺,在经
公司股东会同意紫金矿业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紫金矿业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紫金矿业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并同意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相应
调整并执行。本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龙净环保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