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有关规定,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向社会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97,958.2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到账,上述资金
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361Z0016 号《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9,572.81 万元(包含现
金管理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 11,614.58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已全部使用完
毕,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额 197,958.2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资金 139,128.54
补充流动资金 70,444.27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1,614.58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三)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
和使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
分别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龙岩新罗支行(上述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长环保”)、保荐机构东亚
前海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环保+新能源”的双轮驱动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龙净转债”2023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相关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公司、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
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多铜新能源有
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
一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龙净储能科技
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重新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重新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为: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投项目
号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70060104002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
限公司 龙岩龙津支行 1543 保吸收剂项目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投项目
号
黑龙江多铜新能源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5016977070 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限责任公司 龙岩第一支行 9966666 200MW 风光项目
福建龙净储能科技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 1711001001009
限公司 分行 12012
为满足“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的实施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及资金办理与业务便利性,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为该募投项目增加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相关四方监管协议。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投项目
号
黑龙江多铜新能源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913036619200 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限责任公司 司嫩江支行 060039 200MW 风光项目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
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长远发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公
告[2022]15 号)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
况,同意此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并经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龙净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通过。
单位:万元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序 已累计投 金额与计划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 变更情况
号 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
金额
差额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 “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智能制造项目
调减 10,000 万元投入金额用于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 “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环保吸收剂项目 风光项目”,建设完成期限延长
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龙 净 环 保 VOCs 吸 附
终止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
“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
装置生产线项目
合计 200,000.00 69,652.78 128,317.22 /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
收剂项目
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
光项目
小计 137,530.35 68.77%
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经
审慎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予以结项;
“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予以终止,同时将上
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57,177.74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待支付项
目尾款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经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龙净
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
资金额存在差异,差异内容及原因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
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60,0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预计
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60,0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
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投资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
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就该事项做出决议及保荐机构经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部分闲置的募集
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原则上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
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项做出决议及
保荐机构经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
管理的款项均已全部收回。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
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
展的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黑龙江多宝
山一期 200MW 风电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详见报告本附件 2。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
件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9,572.8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9,572.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8,317.22 2020 年:45,986.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4.16% 2023 年:35,533.4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后承 募集后承 可使用状态日
承诺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序号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期
目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额 额
额的差额
平湖市生态能
源项目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
注1
龙净环保输送 目、龙净环保输送装
造项目 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龙净环保高性 200MW 风光项目
收剂项目
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
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
目
焚烧装置生产
线项目
黑龙江多宝山
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风光项目
电池研发及中 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
试线项目 目
(注 4) (注 4)
合计 200,000.00 211,602.81 209,572.81 200,000.00 211,602.81 209,572.81 -2,030.00
注 1: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于 2021 年 1 月转固;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第一批于 2020 年 11 月转固,第二批于 2023
年 8 月转固;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的情况详见本附件注 2。
注 2: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含 100MW 风电产消一体化、60MW 风电+40MW 光伏上网项目)已建成并网发电,并
已结项。由于该项目是全国首个产消一体化项目,电网调度管理方式需要调整完善,且因当地电网架构薄弱,100MW 风电产消一体
化目前正在实施 30MW/60MWH 储能构网型升级,负荷正在爬坡。60MW 风电+40MW 光伏上网项目处于调试及转商运营手续办理中,
预计今年第四季度完成。
注 3:结合市场讯息及公司实际情况,经相关会议决议批准,公司对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予以终止。
注 4:扣除发行费用 2,030 万元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70,444.27 万元。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至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至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计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现效益 效益
序 用率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9 月
号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
目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
及智能制造项目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
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龙净环保 VOCs 吸
附浓缩装置和氧化
焚烧装置生产线项
目
电池研发及中试线
项目
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不适用(详见
注 1: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承诺效益低于实际效益,系总成本费用较预期偏高导致实际效益较低。
注 2: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中的托辊全自动化智能制造生产线已完成建设,焊管全自动智能制造生产线、管式析架
全自动智能制造生产线等生产线尚未投建。受钢铁、水泥行业景气度下行影响,公司今年以来托辊业务订单量呈现一定幅度下滑。
注 3:结合市场讯息及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相关会议决议批准,公司对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龙净环保 VOCs 吸
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予以终止;对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已投入的部分,项目设备属于公
司在储能电芯业务层面的研发试验设备,未参与项目生产,因此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