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森股份”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艾森股份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艾森
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2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66 号”批准,艾森股
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33,33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759.4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49.71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A15561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金额
年产 12,000 吨半导体专用材料项
目
合计 75,000.00 71,076.83 54,449.71
由于尚未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
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
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后,募集资金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内。
四、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
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
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调整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
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
障公司股东利益。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通过对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
资金,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
核算。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资金安全等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并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该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
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
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