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15,结束时
间为2025年10月24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
B座3302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务安排,无法出席和主持本
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王伟
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241人,代表股数234,695,092股,占公司总股本
其中:通过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3人,代表股数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38人,代表股数13,131,358股,占公司总股本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39人,代表股数13,275,559股,占公司
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5084%。
其中:通过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
股份144,201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0.0164%;通过网络投票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38人,代表股份13,131,358股,占公司总股本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山东坤宁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
提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37,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0356%;反对6,64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8328%;弃权30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3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18,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5931%;反对6,64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0.0806%;弃权308,84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26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226,53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5225%;反对7,960,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918%;弃权2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85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13,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5215%;反对7,960,413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9629%;弃权20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1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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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表决情况:同意226,522,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5178%;反对7,971,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964%;弃权2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85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03,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4397%;反对7,971,273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0447%;弃权20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1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