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7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
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大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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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