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 华润双鹤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5 0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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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 2025-089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47,068 股。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
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1
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2 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
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
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0 人,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7,068 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3%。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44 号),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及《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由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公司内部
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同时披露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
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公告前 6 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
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事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60 人,共计 1,760.63 万股限
制性股票。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公司
格的公告》;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披露后 45 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记事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44 人,共计 118.33 万股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完成部分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3,400 股的注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2 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2 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2022 年 12 月修订稿)的议案》。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 45 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
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完成部分激励
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7,500 股的注销。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 45 天内,公司未收
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完成部分激励
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3,200 股的注销。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公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
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上市流通。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 45 天内,公司未收
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完成部分激励
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7,613 股的注销。
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 45 天内,公司未收
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 45 天内,公司未
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
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上市流通。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完成部分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24,466 股的注销。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完成部分激励
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8,200 股的注销。
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市流通。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露后 45 天内,公司未收
 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完成部分激励
 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9,013 股的注销。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登记日期                  授予人数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 4 月 18 日               260 人   7.54 元/股     1,760.63 万股
  首次授予
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 11 月 28 日              44 人    10.65 元/股     118.33 万股
  预留授予
            合计                            304 人       /        1,878.96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解除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日期                   解锁人数       解除限售股票数量(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24 年 4 月 18 日             255 人            5,791,744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解除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日期                  解锁人数    解除限售股票数量(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25 年 4 月 18 日                243 人      5,410,977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
 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第一个解除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完成登记之     1/3
 限售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第二个解除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完成登记之     1/3
 限售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第三个解除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完成登记之     1/3
 限售期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所述情形,满足解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除限售条件。
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述情形,满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足解除限售条件。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83%,且不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业均值;         (1)公司 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
(2)以 2020 年为基准,2023 年利润总额复合增 为 11.7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
长率不低于 6%,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值(5.15%);
值或同行业均值;                     (2) 以 2020 年 为 基 数 , 公 司
(3)2023 年ΔEVA>0。             2023 年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
注:                           为 8.84%,且不低于同行业均
(1)“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值(1.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公司 2023 年ΔEVA 为 3.02
(2)ΔEVA=当期 EVA-上期 EVA。       亿元。
(3)华润双鹤属于 A 股证监会行业中“制造业-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医药制造业”类企业,因医药制造业行业波动
性较大,为增强可比性,将剔除行业中
“ST/*ST、B 股、数据异常值及极端值、科创
板和创业板”企业后的 130 家企业作为同行业
公司。如因同行业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
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等导致经营业绩不
具备可比性的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由
董事会审议确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披露及说
明。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                      情况:
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绩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效得分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                      象 44 人,其中:
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                      (1)40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绩
划解除限售额度。                                 效得分均为 90 分及以上,可
(1)解除限售期内年度绩效得分若为 90 分及以                 解除当期全部份额;
上,则可以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                         (2)4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
(2)若为 80 分(含)-90 分则可以解除限售当期              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
(3)若为 70 分(含)-80 分则可以解除限售当期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不予
(4)若为 70 分以下则取消当期全部限售份额,
当期全部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公
司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交易日公司标的
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 40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347,068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具体如下:
                  已获授的限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数
     人员           制性股票数                售的限制性 量占已获授限制
                   量(股)                股票数量(股) 性股票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40 人)        1,041,200           347,068   1/3
   合计               1,041,200           347,068   1/3
   注:上述股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 40 名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股票数量为 347,068 股。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347,068
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已经董事会、监事会确认,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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