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科微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 号),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2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76,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748,557,661. 34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409,128,589.34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04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8 原计划达到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月 31 日累计投 预定可使用
金金额
入金额 状态日期
智能装备制造 2025 年 10
中心项目 月 26 日
南陵制造基地
月 26 日
设项目
智能装备与人
月 26 日
心项目
市场销售及产
月 26 日
设项目
合计 141,506.68 133,942.91 -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陵制造
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南陵
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225.3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的金额为节
余募集资金及其对应利息收入合计 8,274.74 万元。
注 2:公司已于本核查意见发布同日,公告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终止事项。公司终止
实施该项目后,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公司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项目实验室已装修完毕,并已扩充研
发人员规模,研发中心对智能物流与智能制造多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多项核心
技术进行深入攻关。该募投项目已完成核心部件视觉相机产品、滚筒等产品的研
发和批量性销售;完成了主要产品交叉带分拣系统、摆轮、单件分离、动态称和
堆垛机等产品的优化升级,实现新场景的应用和推广。由于公司新产品及新技术
的开发需要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
提高,对研发项目的立项筛选、技术路线、产品开发等作出审慎判断,合理配置
研发资源,因此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项目的投入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
目前,公司已在东南亚、欧洲、美洲等 10 余个国家租赁办公场所,合计租
赁面积 2,570 余平,拥有海外销售人员 74 余人,人员及规模已具备一定规模。
但由于出入境管控的影响和资金出境外汇管制要求,公司全球营销网络项目的投
入相较于原定计划有所滞后。公司决定结合当前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
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拟将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进行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
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公司将基于市场环境动态研判及公司战略需求,系统性
统筹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该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