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4 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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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近期,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管”)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支行(以下简称“海
南银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人民币 3.6 亿元,同时公司与海南银行签署了《质
押合同》《保证合同》,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海南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事项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80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上述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和 5 月 20 日披露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
告》。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非融资性担保;投资、财务及法律咨
询与顾问(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元,流动负债总额 2,698,378,353.88 元,净资产 5,095,944,532.95 元;2024 年度经审计
的营业收入 635,778,438.00 元,利润总额 335,093,006.91 元,净利润 304,828,866.68 元。
动负债总额 2,108,161,589.19 元,净资产 5,275,252,232.88 元;2025 年 1-6 月实现营业
收入 268,281,877.78 元,利润总额 197,041,428.49 元,净利润 179,307,699.93 元(未经审
计)。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编号:A[龙华公保]字[2025]年[003]号)
   保证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 36,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
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
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名章)并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质押合同》(编号:A[龙华公质]字[2025]年[001]号)
     出质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支行
     质押财产权利:公司所持有海徳资管 94425.40 万股的股权
     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出
质权利和实现债权、质权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
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
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
用。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A[龙华公应收质]字[2025]年[001]号)
     出质人: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质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 36,000 万元
     质押财产权利:海徳资管持有的 8 亿元应收账款
     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质押财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
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名章)并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13,649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公司资产累计抵押、质押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抵押、质押的主要资产将超过总资
产的 30%。公司抵押、质押的资产均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身融资担保,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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