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要求,
进一步完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
司治理效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
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宝胜科技创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组织架构,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
使,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相关的制度,并对《公司章程》中
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后,将不再进行换届,监事会取
消后,监事会主席戚侠先生、监事王学柏先生、邵泓淦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赵光
敏先生、张新富先生在第八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公司董事会仍由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
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以及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
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
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
其附件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宝胜
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
际情况及需要,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列:
序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大
号 会审议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