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
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低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同意意见。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 司 2025 年 前 三 季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务数据未经审计)。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8,109,727.9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在公司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