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 关于公司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提供服务、向
关联方出租房屋,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原则,依据成本加成、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确
定。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
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正、许怀斌、杨祥良、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