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5-030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三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于 2025
年 10 月 12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朝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17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上述
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手续,共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同意票 3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
行了相应调整。本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票 3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由于 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88,200 股。本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票 3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
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票 3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