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晓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就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
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母公 司报表中 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 人民 币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0 月
股 后 , 以 3,031,988,551 股 为 基 数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比例 8.91%。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能
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与上年相同,其中: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