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4 00: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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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
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将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
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董事会同意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
  本议案中的 1-9 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制定后的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
事务代表的议案》。
  李玲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工作顺利开展,同意聘任朱慧芬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
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公司会议室召开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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