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83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王希全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确认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傅黎瑛女士、于浩先生、王希全先生组成,其中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傅黎瑛女士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 2025 年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