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一光土地回购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051)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简称“苏州一光”)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下发的《企业用地回购抄告单》(苏
园土回抄字(2022)第 8 号)。因娄葑南片区工业区腾退更新项目需要,苏州一
光名下的 13372 号宗地已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予以回购,具体回购工
作由苏州工业园区土地房屋征收与回购服务中心出资,实施单位为苏州工业园区
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7 月 20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一光收到<企业
用地回购抄告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ls2022-A46)。
二、进展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一光签订<回购合同>的议案》。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年 10 月 23 日与实施单位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回购办(简称“回购办”)
签订《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回购办与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回购合同》
(简
称“回购合同”),约定苏州一光名下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 18 号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建筑物、部分设施设备及苗木等公司土地使用权将被政府有偿回购,
回购总价为 121,246,392.6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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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回购办
乙方: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
(二)回购合同主要内容
途:工业用地,有证建筑面积:22,776.90 ㎡,无证建筑面积 551.07 ㎡,建筑物
已装修,不动产证号:苏工园国用(2005)第 02283 号、
苏房权证园区字第 00460018
号。
能搬离的设施设备。
以上所列标的属于甲方本次回购范围。
经双方确认,甲方支付乙方该标的回购总价为人民币 121,246,392.63 元。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履行本合同各规定所需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
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本合同约定款项之外的任何款项,不得向甲方提出本合同约
定之外的任何要求或诉求。
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要求,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其他费用。
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不动产权证原件,且待新地块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25%,即 30,311,598.16 元整;第三期:在
乙方完成撤离搬迁、标的移交且完成水、电、燃气等销户手续之日起二十个工作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25%,即 30,311,598.16 元整。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回购属于政府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提升资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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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效率,本次部分回购补偿款项将用于苏州一光新厂区项目建设,预计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收到回购款后将根据相关规
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数额将以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结果
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土地回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回购办与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回购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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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一光土地回购
事项的进展公告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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