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4 0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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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者“公司”)2019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奥拓电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 号)核准,于 2021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39,423,07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500.00 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
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中喜验字
[2020]第 0019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惠州
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2,613.51 万元,投资进度为 37.34%。根据房地产市场现状、公司业务
开展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公司拟终止“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最终金额以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项目为“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本项目拟通过
购置办公场所建设智慧网点业研中心,添置研发设备、业务展示设备,外购、整
合业务软件及系统,招聘各类人才等方式,从项目设计、项目研发、项目实施及
项目营销等多方面综合提升公司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从而满足智慧银行、
智慧营业厅等市场业务持续增长的,日益个性化、智能化的市场需求。本项目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作为实施主体,于2022年4月取得中国(南京)软件谷
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谷管委备[2022]53号),实施地点为
南京市。本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不直接产
生经济效益。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
万元(包括设备投资436.50万元、场地投资3,000.00万元、软件投资1,920.00
万元、研发费用投资1,208.50万元以及实施费用投资435.00万元)。截至2025
年9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13.51万元,投资进度为37.3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市奥拓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
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
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
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已使用募集资
金2,613.5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046.88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
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46.88
万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0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原因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目前剩余募集资金大部分系规划用于
场地购置,而近年来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
年1-8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7,30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7%,其中办公楼销
售面积下降5.4%;新建商品房销售额55,015亿元,下降7.3%,其中办公楼销售额
下降7.9%;房地产开发投资60,309亿元,同比下降12.9%,其中办公楼开发投资
下降17.8%。2025年8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3%,其
中一线、二线和三线城市环比下降0.1%、0.3%和0.4%,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
宅价格指数同比下降3.0%,其中一线、二线和三线城市同比降低0.9%、2.4%和3.7%。
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3.05,仍处于较低景气水平。
  为优化资源配置,最大化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公司已充分利用自有房产及已
租赁房产,以及公司现有场地、基础设施等资源条件,建成智慧网点业研中心、
组建研发及实施团队,有序开展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的各类研发活动。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将剩余
募集资金用于日常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更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因此,公司
拟终止“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
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
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节
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
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终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终止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迪       史松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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