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李贺文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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