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0月22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对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
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或子公司建
立正式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
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特此公告。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