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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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和《关于修订、废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已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 249.55 万股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元。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述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
相应修订。主要修订事项如下:
根据《公司法》以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公司法》
《实施规定》及证
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修
订《公司章程》,删除了“监事会”专节相关内容。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现
任监事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文件同步
废止;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
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
新增独立董事专节,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
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
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法定职权,并规定专门委员会
的职责和组成;新增职工代表董事设置条款等。
内部审计专节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要求,新增内部审计机
构定位、职责和相关职权等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实施。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废止及制定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
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废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动情况 生效时间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董事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委
员会工作细则》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
度》
注:
《独立董事制度》调整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调整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调整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调整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调整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调整为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调整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调整为《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董事会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调整为《董事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
上述制度调整事项中,第 1-9 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第 1 项和第 2 项制度修订尚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实
施。
因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合并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相关章节,本次废止;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已合并至《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相关章节,本次废止;原《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已合并至《<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次废止。上述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全文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
度等事项经审议通过生效后,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或备案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相关治理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