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晶华新材
股票代码:6036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周晓东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东海路 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周锦涵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东海路 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周晓南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玉树北路*****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东海路 6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跨越 5%的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晶华新材拥有权益的股份。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周晓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周锦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 指 周晓南
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信息
披露义务人一周晓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69,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3%。
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7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35.26%(以公
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变为 34.99997%。
晶华新材、上市公司 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均系因四舍五
入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周晓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身份证:4405241964******
居住地: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周锦涵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4405071997******
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周晓南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4405241969******
居住地:上海市松江区玉树北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的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周晓南与周晓东系兄弟关系,周晓南与周锦涵系父子关系。周晓南、周晓东
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锦涵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结合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实施此前已披露的
股份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由 35.26%变为 34.99997%,跨越 35%刻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
的计划
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1)。信息披露义
务人一周晓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
过 4,344,519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周锦涵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4,344,519 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投资者 变动前比 变动后比
类型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数 变动后股数
名称 例 例
(万股) (万股)
(%) (%)
信息披露义务 无限售条件流
周晓东 4,283.96 14.79 4,247.06 14.67
人一 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无限售条件流
周锦涵 1,300.00 4.49 1,262.6 4.36
人二 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无限售条件流
人的一致行动 周晓南 4,626.424 15.98 4,626.424 15.98
通股
人
合计 10,210.384 35.26 10,136.084 34.99997
注: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投资者 减持股份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类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名称 种类 (万股) (%)
无限售条件
集中竞价 11.90 0.04
信息披露义务 2025/10/21- 流通股
周晓东
人一 2025/10/23 无限售条件
大宗交易 25.00 0.09
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无限售条件
周锦涵 大宗交易 2025/10/21 37.40 0.13
人二 流通股
合计 - - 74.30 0.26
注:本表格中分项求和与合计项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及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周晓东、周晓南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
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字):周晓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周锦涵
一致行动人(签字):周晓南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23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晶华新材 股票代码 6036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信息披露义
周晓东、周锦涵、周晓南 /
一致行动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减少 有 无 一 致 行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无□
是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
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 际控制人及其
上市公司实
东 一致行动人
际控制人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选) 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02,103,840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持股比例:35.26%(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289,602,661 计算)
份比例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743,000 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变动比例:-0.26%
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01,360,84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4.999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否?不适用□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