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信建投”)作为拓维
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维信息”、
“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拓维信息部分募投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拓维信息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0 号)核准,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250,800 股,发行价格为 6.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15,899,976.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051,197.9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06,848,778.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并 经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并 出 具 致 同 验 字 [2021] 第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36,537.69 91,035.69
三、增加募投项目主体和地点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
投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其他内
容均不发生变化,新增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内容 新增前 新增后
湖南开鸿智谷数字产业发展有
基于鸿蒙 湖南开鸿智谷数字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开鸿智谷(深圳)数字
的行业发 实施主体 限公司、开鸿智谷(深圳)数字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开鸿智
行版研发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
项目 分公司
实施地点 长沙、深圳 长沙、深圳、杭州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
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提供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
至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
续的管理工作。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立本次新增的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湖南开鸿智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 廖秋林
股权结构 控股子公司湖南开鸿智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杭州分公司
营业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新座 7 幢 2 号门 305 室
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智能
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
经营范围
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
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家庭网关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电
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
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
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通过内部往来的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
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
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
资金专户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要求,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新增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拓维信息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栋 赵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