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友
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三友联众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8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0 万股,每股面值
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 7,295.33 万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7-5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公司或公司和公司之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投调整后
序 承诺投资
原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 备注
号 总额
金投资总额
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 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
司增资扩产年产 4 亿 司增资扩产年产 4 亿
只继电器项目(一期 只继电器项目(一期、
项目) 二期项目)
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 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 募集资金已
生产线扩建项目 生产线扩建项目 使用完毕
模具中心、实验室及 模具中心、实验室及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合计 61,308.32 70,478.17
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存续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状态
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
宁波甬友电 兴业银行东莞塘厦 司增资扩产年产 4 亿
子有限公司 支行 只继电器项目(一期、
二期项目)
三友联众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团股份有限 811090101200124125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已注销
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公司
三友联众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
团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东莞塘厦 44294601040010688 已注销
生产线扩建项目
公司 迎宾支行
三友联众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模具中心、实验室及
团股份有限 732873998990 存续
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公司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节余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 利息收入净
项目名称 (4)=(1)-
入总额(1) 金金额(2) 额(3)
(2)+(3)
模具中心、实验室
及信息化升级建 7,029.73 6,719.66 286.63 596.69
设项目
总计 7,029.73 6,719.66 286.63 596.69
注 1:利息收入净额(3)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
注 2: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为准;
注 3: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秉持合理、有效原则,优化资源配置
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基于优化资源配
置、提升集约效益的考量,形成了部分节余资金,原因包括:其一,原计划的实
验室建设投资项目,在了解场地的基本情况后,重新进行规划布局,解决了场地
限制问题,当前场地空间已满足日常设备放置需求,无需再扩建;其二,信息化
升级建设项目中原计划的网络准入系统项目,通过固定 IP 的方式可有效控制部
分外来设备接入,满足日常使用;其三,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
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
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
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理财收益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
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
结项后的节余资金 596.6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
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际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
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
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96.69 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
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
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维佳 林 斌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