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6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王勇先生、江虎先生、秦音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李玲女士、柴俊武先生、李玉周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附件《第二十八号科
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编制,
公 司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将 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提议于 2025 年 11 月
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