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规范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
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
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
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
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
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理
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
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
投资者。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
定性和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
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
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
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
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
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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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发布涉及
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
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
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
违规行为。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
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
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对互动易平台相关工作承担管理责任,按照以下内部审
核程序开展信息发布及回复:
(一)公司证券部指派专人及时查看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并向董事会秘书
报告;
(二)公司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
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需要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部门、分公
司或子公司进一步核实或提供相关信息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部门、分公
司或子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核实或提供;
(三)证券部将拟发布及回复的内容书面报送至董事会秘书进行审核,董事
会秘书认为必要时,可以就有关问题向董事长汇报或者向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
介机构进行咨询并形成最终意见;
(四)公司证券部根据董事会秘书审核确定的意见完成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
及回复。
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
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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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