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5-030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职信”)为公司 2025-202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时间:2008
年 3 月 7 日(改制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
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001 室(自编 01-04、06 单元),首席合伙
人:聂铁良,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83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 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0869.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2895.0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2.83 万元。最近一年度中职
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 家(年报审计)、主要行业:制造业,审计收费 207.69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与本公司同属制造行业。
中职信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首席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1):聂铁良,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 家。(2)项目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 2):邓集龙,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6 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3)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 3):陈泽雄,2
(4)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伟,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中职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事由及处理处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罚情况
中职信及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0 万元/年,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20 万元/年),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 9 万元/年。审计收费结合公司业务规模、
审计服务范围、审计工作量等情况,经公司公开比选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包括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职信在执业过程中能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
计工作,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采
购管理规定》,公司以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经比选,中职信综合得分最
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职信为公司 2025 年-2027 年度财务
报告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职信为公司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