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645 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必贝特”,扩位简称为“必贝特”,股票代码为“68875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国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
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
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 17.78 元/股,发行数量为 9,000.00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
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80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 20.00%,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
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800.000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
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5,760.0000 万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1,440.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
根据《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
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3,143.02 倍,高于
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至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5,040.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最终发行数量为 2,160.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772481%。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T+2 日)结
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
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以下
简称“中证投资”);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T-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
缴纳认购资金。联席主承销商已在 2025 年 10 月 23 日(T+4 日)之前将超额缴
款部分依据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占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本次发行数
号 者名称 者类型 (股) (元) (月)
量的比例
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公司 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团有限公司 业或其下属企业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或其下属企业
合计 18,000,000 20.00% 320,040,000.00 -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60,753 股,包销金额为 1,080,188.34 元,包销股份数
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 0.08%,包销股份数量占
本次发行总规模的比例约为 0.07%。
配售的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
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
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 10,905.69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费),承销费 8,362.26 万元。承销费率为参考市场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双方友
好协商确定;
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市场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注:上述各项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6%);
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
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四、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
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3699
邮箱:project_bbtecm@citics.com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294 0052
发行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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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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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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