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3 0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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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2025 年第三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推举张善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
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嘉合劲威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合劲威”)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宫殿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嘉合劲威 100%股权
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
竞争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
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书》。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完成之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方
签署交易协议的补充协议或后续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拟与宫殿海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完成之后,公司
将与宫殿海签署正式的股份认购协议或补充协议,对相关事项予以最终确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宫殿海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
获公司新发行股份免于发出要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
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窦林平   张善英 于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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