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对象名单及数量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透景生
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名单和数量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管理办法》、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
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故公司应当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期
权简称:透景 JLC2)54,000 份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 2 名原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
要求,同意公司办理注销/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 54,000 份,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00 股。其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0.65 元/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127,800 元,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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