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夏长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 2025 年 10 月 22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以 12.55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共计 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