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3 0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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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
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鸿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
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发布的各类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取
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及内部管理制度,废止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
公司治理,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
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
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理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
       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追究制度
       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
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
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前述事项已经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若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方
案如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职工代表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拟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李鸿确
定具体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议案的情况等调整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
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5-060)。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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