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厦
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6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66名激
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
条件的上述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