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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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宁夏中盛电
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盛”)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2024)宁 0104
民初 18945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相关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原告:宁夏佳洋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参见 2025 年半年报“重大诉讼事项”之内
容),兴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二)诉讼进展情况
经审理后判决如下:
全申请费 5,000 元由被告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各方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公司已
对本诉讼涉及的预计负债充分计提,本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
的具体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