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 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3 0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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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 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25〕78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2025 年 4 月 29 日,因可转债转股,你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中幸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 19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合计持股比例从 26.08%下降至 25.94%,触及 1%的整数倍。你公司
未就前述权益变动情况作出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227 号)第十三条第三款、《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监会公告〔2025〕1 号)
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
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
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对其中指出的有关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对相关
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并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深化学习和培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 2
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
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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