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2 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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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5-061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1.65 元/股调整为 11.50 元/股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
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
告。
  (二)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
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 月 6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4.00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
报告。
  (五)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六)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以及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由 11.65 元/股调整为 11.50
元/股。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本次调整前,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 11.65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74,79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96751 元人民币
现金。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以总股本 74,79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9 日。上述权益
分派方案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11.65-0.0996751-0.05=11.50 元/股。
(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华业香料已就本次
调整授予价格事宜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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