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7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补选董事的情况
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征得本人同
意、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
董事会拟补选邓士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
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本议案正式生效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杨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相关董事会委员会事前意见
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对董事候选人邓士奎先生任职资格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审阅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邓士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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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邓士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董事会拟聘任杨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审阅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我们认为杨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
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杨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及新任董事会秘书简介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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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及新任董事会秘书简介
邓士奎:男,汉族,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阜阳华润
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营销部部长(兼);华润电力浙江公司财务部部长;华润电
力锦州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华润电力投资有限
公司东北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任董
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
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杨辉:男,汉族,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华润
电力新能源晋陕分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华润电力北方大区财务部主任师、高级经理;
华润电力北方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华润电力锡林浩特公司
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商业计划与全面预算
资深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杨辉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24-22905512
邮箱:yhht047@126.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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