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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修订)
机制,充分体现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制度。
代表董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听取各方面工作汇报,检查和
调研一段时间内公司主要工作情况和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指导、督促、要求安排的工作
会议。
大问题、重大的资金和费用问题,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特别处置问题,重要的组织架构、
干部人事任免问题,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等问题。
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其他副总经理应列席会议。
董事长根据需要,可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1) 董事长办公会议于会议召开前日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书面、电子邮件、短
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有紧急情况或重大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2) 董事长办公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出席人员,应向董事长请假并记载于会议记录。
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交会议相关出席人员审阅,经董事长签发后,作为公司重要文
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
董事长办公会议纪要,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 10 年。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2) 出席及列席董事长办公会议的人员和记录人员的姓名;
(3) 会议审议事项或议案的结果;
(4) 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会议结束可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回、保存会议文件,在会议有关内容对外正式披露前,
参加会议的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文件和会议审议的全部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议决定的事项,应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如董事会对董事长办
公会审议事项做出不同决议的,服从董事会决议。
本制度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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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