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友科技: 关于解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2 16: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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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57     证券简称:常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刘文叶先生提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解聘岳永海先生、万慧荣先生的副总经
理职务,解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聘后,岳永海先生、万慧荣
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岳永海先生、万慧荣先生原定任期到期日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公司将督促其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
度》做好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交接。此次解聘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永海先生通过常州君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 42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万慧荣先生通过常州君创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8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
  解聘上述职务后,岳永海先生、万慧荣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也将继续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除上述外,岳永海先生、万慧荣先生及其关联人未通过其他主体持有公司股
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刘文叶
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吴网娟女士为公司
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后,吴网娟女士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职务。
  吴网娟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匹配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吴网娟女士简历
  吴网娟女士,198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
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2003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就职于常州市武进天达
五金工具厂,担任财务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常友有限财务总监;
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网娟女士通过常州君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 12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吴网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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