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4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温氏转债”暂停转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439号)同 意 注册,温氏食 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297万张可转换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温氏转债,债券代码:123107),每张面
值为100元,发行总额929,7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温氏转债”自2021年10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
股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 理 》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 案 的,如公司回
购账 户 存在股份的,或者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权益分
派方法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公司应在可转债
暂停转股后及时办理权益分派事宜,并及时申请可转债于除权除
息日恢复转股。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 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 案 的议案》,
同意授 权 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将于近日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
鉴于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 份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温
氏转债”将在2025年10月24日至本次权 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暂
停转股,自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
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温氏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关注。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